山东省青岛市卫生局、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近日联手“拆除”了大医院和社区卫生机构之间双向转诊的“障碍”:今后,青岛市患者无论是从社区卫生机构转诊到大医院,还是从大医院转诊到社区,医保都将跟着转诊走,而且上转和下转都可享受费用减免。社区卫生机构对上级医院转下来的患者因免收费用产生的费用成本,由所在区财政解决。
据悉,该市从今年3月启动双向转诊以来,从大医院转回社区康复治疗没有与医保挂钩,直接导致了大多数患者不愿意到社区就诊,出现了“好上难下”的现象。为此,青岛市卫生局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日前联合下发的《关于双向转诊制度的实施意见》规定,社区卫生机构向上级医院转诊时,要填写双向转诊记录单和转诊卡,由患者携带就诊。当病人病情稳定,进入康复期,上级住院医生应填写双向转诊记录单回执,及时将病人转入社区卫生机构进行诊治。只要选择双向转诊,无论上转或下转,今后都将享受费用减免。上级医院对社区转来的患者,可自行确定减免挂号费、诊查费等办法。社区卫生机构对上面转来的患者免收挂号费、诊查费,由此产生的费用成本由所在区财政解决。
据介绍,签约参保职工通过社区卫生机构转诊到上级医院治疗的,其住院医疗费统筹的起付标准减半执行,起付标准以上20000元以下的医疗费,个人负担比例降低两个百分点。下转社区卫生机构就诊的参保职工,门诊大病、老年医疗护理可享受定点社区的起付标准,起付线为300元,个人负担比例为8%。
青岛:医保跟着双向转诊走
来源: 互联网 时间:2008-03-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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